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

法國的懷孕媽媽


一向以精神自由為名的法國,向來對同居的觀點看法本來就很開放,所以在法國行婚姻之實的無婚姻關係的同居情侶幾乎是社會的主流, 就像現任法國總統歐蘭德就是。結婚率一直不高的法國,但生育率卻是全歐之冠。最近看到一篇報導關於法國對孕婦的福利很有意思,在比對我在美國的朋友媽媽經後,法國女人真的很幸福, 在法國法律的保護下, 醫院鼓勵甚至半帶強迫性地規範孕婦必須在產後待在病房4~5天時間療養(通常美國醫生只會要你多休息一天(共2天)就可,然後你就要準備get out)可見,法國人對婦女的重視和照顧從這裡就可看出


再來,育嬰假的保障讓法國媽媽不用因工作的壓力而願意拼生育,這層保障裡,包含產前產後共有16週的帶薪產假, 若是生了第三胎,休26週的帶薪產假, 若是一次生三胞胎更有休46週的給薪產假。聽到這裡是不是覺得當法國女人很好,還沒完唷!除此之外,法國馬麻們在孩子出生之後到滿三週歲以前, 有權利選擇以兼差方式繼續原來工作(這點美國一些公司也有這樣的福利),或是利用無薪假給的福利讓媽媽們能夠專職照顧孩子。

總而言之,法國人即使不想結婚但不懷孕也很難呢,女人在職業和家庭裡取得平衡之外,也能在社會福利的照顧下建立溫馨&成功的人生呢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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